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0〕75号)精神,中心于近期年召开了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测评工作,经评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考评结果 |
1 |
许顺安 |
优秀 |
2 |
吴江 |
优秀 |
3 |
嵇家清 |
合格 |
4 |
陈新君 |
合格 |
5 |
黄彩玲 |
合格 |
6 |
杨少平 |
合格 |
7 |
金百和 |
合格 |
8 |
周江峰 |
合格 |
9 |
余小红 |
合格 |
10 |
俞永兴 |
合格 |
11 |
刘若泉 |
合格 |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向中心办公室(电话:81112608)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