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后勤工作纪律,提高水电夜间值班效率,确保值班过程中报修、反馈的问题及时响应、迅速解决。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于11月7日起执行水电夜间专人值班制度(维修、高配合署)。具体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22:00--次日8:00
二、值班电话:81112627;17758188265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需按要求分别于夜间21:55和次日上午8:00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确认;
2.值班期间应在值班区域,并确保信息畅通,接到电话报修明确信息后,须于15分钟内抵达现场;如遇突发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并向相关部门反映。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