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下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后勤各项相关工作,现将学院《暑期校园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内容转发如下,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暑期校园安全注意事项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对校园安全提出如下要求:
1、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办公室、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要求一律断电、停水并贴上封条;
2、校园内除食堂,严禁任何场所未经批准使用煤气瓶;
3、校园内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明火(含施工作业);
4、校园内严禁任何场所存在工作、住宿、生活“三合一”现象;
5、校内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必须报备,并由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
6、各部门组织的疗休养、暑期社会实践、游学等活动,应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安全;
7、专家楼外来人员住宿必须认真核对有效证件并进行逐一登记,尤其是外籍人士和新疆籍人员;
8、校园内除机房外所有空调严防24小时不间断运转,要求每天至少保证停用2小时;
9、留校学生必须统一登记备案,及时掌握动态;
10、食堂应加强饮食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安全;
11、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范电器使用;
12、综合保障部应配合安监局加强校内建筑施工场地及周围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3、保卫部应组织好校卫队员日常巡查和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14、保卫部、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应做好高温工作人员防暑降温保障工作,严防发生高温安全事故;
15、各部门务必加强值班制度,做好防台、防汛、防灾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沟通,保持信息畅通。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学院综合治理(反恐)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