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员工:
经举报并查实,教学区服务部朱水云、缪云牛、张国林、沈园昌、徐兴祥,水电修建部韩志军禁渔期在校内水域私自投放地笼抓捕鱼虾,违反绍兴市及之江学院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心监控及奖惩制度相关补充规定》第五项第7条,对上述六人作出每人100元经济处罚,中心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个人当年年度优秀考核评选资格。
特此通报
后勤服务中心
二O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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