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122号)有关规定,现就2025/2026学年校内住宿退宿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校内住宿退宿学生范围
原则上为因实习、实训、就业等原因须校外住宿的毕业年级学生;因身体原因确实不适合居住在校内宿舍的非毕业年级学生。
二、办理时间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0日。
三、校内住宿退宿办理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中心审批等流程办理手续。
1.学生申请:符合校内住宿退宿申请条件的学生需经家长同意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申请校内住宿退宿需领取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家长签署意见);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校外住宿自我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校外住宿安全风险告知函》(一式两份);
《校外租房协议》(含房主的联系方式,在家住宿的除外);
校外住宿证明材料(如:因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实习实训需提供实习合同、协议等)。
2.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校内住宿退宿申请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联系家长确认同意后方可签署意见。
3.学院审批: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中心分别对学生校内住宿退宿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申请校内住宿退宿学生须保证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不得编造理由、请人代签或伪造其他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即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并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为进一步做好校内宿舍管理和财务收费管理,每年仅集中办理一次校内住宿退宿申请,退宿期限以整学年计算。退宿学生须在暑假开始后一周内完成腾空原床位,交还原寝室钥匙等退宿流程;退宿期间原则上不再办理回校住宿申请,如确有特殊困难需回校住宿的,应提前2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空余床位情况酌情安排,并补收住宿费。
3.退宿学生在校外的住宿地点必须是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办理过合法手续的住宅。退宿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汇报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每月不少于一次),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自觉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及时向辅导员报告自己校外住所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情况(变更一周内)。
4.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或未经学院同意私自在校外住宿的,一经查实,即终止其校内住宿退宿资格或校外住宿,并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部
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