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经党支部考察初审,方佳烨同志符合共产党员标准,计划于2017年12月12日份起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拟转正同志的工作程序及本人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等方面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1月30日前向公示党总支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之江学院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地址:梦湖园201,电话: 81112772,邮箱:zjhq@zjc.zjut.edu.cn)或学院组织人事部(电话:81112759,邮箱:zxb@zjc.zjut.edu.cn。 )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附:公示转正对象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时间 |
现任职务 |
接受为预备党员时间 |
方佳烨 |
女 |
汉 |
1995年2月16日 |
经营发展部会务员 |
2016年12月12日 |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