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为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平安之江”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党〔2005〕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中心2025年度“平安后勤”、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中心所有部门
二、考评方式
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控、动态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评程序
1.公布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中心综合治理动态考核分汇总(12月9日下班前下发各部门经理)。
2.由各部门向监控培训部提交以下材料:
(1)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上交截止时间12月5日16:30。先进个人候选人必须在中心工作满一年。
(2)各部门综合治理总结(附件2),上交截止时间12月5日16:30。
3.根据部门推荐情况,经中心讨论,确定中心2025年度“平安后勤”、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部门及个人,共评出中心综合治理先进部门3个、中心综合治理先进个人8名,同时按得票多少取前2名报学院综治先进个人。统计综合治理总分,待年底部门考核评优使用。
4.考核评优结果经网上公示后,发文公布。
请各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5年度“平安后勤”、治安综合治理的上报工作。